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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医学院2022-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2-10-10 来源: 作者:


各班级:

根据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310号)、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国家资助实施办法(修订)》(合职院学202245〕号)要求,为做好医学院2022-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,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,具体在每生每年2000-4500元范围内确定,分为一、二、三档,资助金额分别为每年45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。

一、参评范围及条件

()国家资助的基本申请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是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,不含成教、休学、退学、保留学籍学生

2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

3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不在学校纪律处分期内

4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

5、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。

()除符合国家资助的基本申请条件,申请国家助学金还应满足以下条件:

1、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经认定为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2、在上级部门认定的贫困家庭中,脱贫家庭(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)、脱贫不稳定家庭、省建档立卡属于学生享受最高档助学金,其他贫困家庭学生可结合实际给予资助。

3、辅导员可通过【易班-资助-智慧资助-辅助评估】查看班级学生消费情况。

学校智慧资助系统显示消费水平达小康的学生,不宜申请一等助学金,如确有必要申请的由班级辅导员出具情况说明,二级学院汇总后上报。(两系统重点保障人群名单内的学生不受此限制)

(三)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,如发现参评材料或参评过程有弄虚作假、隐瞒欺骗等行为,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,追回已发放资金,取消其以后年度国家助学金资格;学生在处分期内学校停发国家助学金。

二、规范评审程序

(一)建立国家助学金评审组织机构。各班级应成立国家助学金评议认定小组,组织开展本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审认定工作。

(二)认真做好评议认定工作。各班级应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定的相关政策文件及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、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》的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及评审。

(三)严格遵守公示、监督制度。各班级初评结束后,要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初审名单的公示,公示时不得泄漏学生的身份证、电话、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。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,公示结束后及时撤下。

三、各班名额分配

参照附件《2022-2023学年医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》
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
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,各班级于1017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医学楼211办公室刘洁,电子版发送邮箱至1270854544@qq.com ,电子材料一定要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压缩文件,且将文件名称改成“XX班级国家助学金材料。实习班级可委托其他人送材料,逾期不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推荐。

(1)附件1:《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

(2)附件2:《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

(3)附件3:班级公示


附:《2022-2023学年医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》



医学院

20221010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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