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合肥师范学院相关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班级小组评议,决定以下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现予公示。
公示期自2024年9月23日—9月29日,如有异议,请于9月30日17:00前,将意见反馈至学院书记办公室。
监督电话:0551-82363559
医学院
2024年9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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